魏华,男,汉族,1969年8月生,陕西延安人。1989年6月参加工作,2000年11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大学专科学历,小教高级职称。2012年任政协延安市第四届常务委员。2014年任市聋哑学校校长。
1989年6月,毕业于陕西省洛川师范,同年分配至市聋哑学校任教至今。
1993年3月至1996年2月在陕西省教育学院中文系就读。
2005年10月、2009年5月,两次代表市残联(担任副团长)带队参加了陕西省残疾人运动会。
2010年8月,取得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小学校长培训资格证。
2008年、2012年提交的《关于免除聋哑儿童在校期间的一切费用的提案》和《关于校园内及周边“小饭桌”规范管理的提案》获市政协年度优秀提案。
2011年9月被教育部、中国残联授予“特教园丁”光 荣称号。
2011年,被教育部、中国残联、交通银行授予“特教园丁奖”。
2013年,被民进陕西省委会授予“教师会员创先争优突出贡献奖”。
魏华同志从事特殊教育工作二十多年来,始终坚持在教学第一线,由他撰写的多篇论文在全国论文大赛中获奖,部分论文在省刊《特教心语》和《延安日报》上发表。
同时,他还利用工作之余,长年义务承担延安市公检法系统的手语翻译工作,并被多个单位聘请为法律监督员。
近年来,由他联系社会上爱心人士和社会团体为学校学生捐衣物和学习用品达4万多元。